二級學科 (Second-level Disciplines) :根據科學研究對象、知識體系和人才培養的需要,在一級學科內進一步劃分的若干種既相關又相對獨立的學科、專業,是組成一級學科的基本單元。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教育部印發的《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》(學位〔2009〕10號)的規定,二級學科原則上由學位授予單位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教育部發布的學科目錄,在一級學科學位授權權限內自主設置與調整。教育部有關職能部門在對現有二級學科的招生、學位授予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,將已有一定數量學位授予單位設置的、社會廣泛認同的、且有較大培養規模的二級學科編制成二級學科目錄。二級學科目錄每5年編制一次,供學位授予單位實施人才培養時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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